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用品采购及管理规范

时间:2023-08-13 06:22:28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用品采购及管理规范[此文共5333字]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产用品采购及管理规范

编号:HSTJ-XZ-01

1.0定义

1.1兼职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负责本部门日常资产管理的人员。

1.2固定资产: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

1.3低耗品:即“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资产或者单位购置价在500-2000元的一切物品。为便于归类管理,列入下列范围的物品,不论单位购置价的高低(包括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均认定为低值易耗品:

1.3.1 通讯器材:电话机(不含手机)、对讲机等;

1.3.2 家具:桌(台)、椅、沙发、茶几、书柜、文件柜、储物柜、衣柜、保险柜、皮箱(包)、黑(白)板等;

1.3.3 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桶等;

1.3.4 设备或仪器:电视机、录像机、幻灯机、音响器材、照相机、摄像机、水箱、饮水器、计算器、消毒器、风扇、洗衣机、点(验)钞机、打卡机、热水器、钟表、吸尘器、电饭煲、煤气灶(瓶)、抽烟机、冰箱(柜)、铰肉机、应急灯、绘图仪、装订机、运动器材等;

1.3.5 其它:软件系统等。

1.4日常消耗办公用品:是指日常消耗办公文具用品、日常消耗清洁用品和接待用品(主要是洗涤用品、茶叶、一次性水杯、矿泉水等)。

2.0适用范围

本规 ……此处隐藏4705个字……



































































人事行政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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