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时间:2023-07-20 22:57:50
论我国商号权的法律保护[此文共3832字]

论我国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2012级法律专业研究班李波

【摘 要】:商号是商事主体经营企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载体,是商事主体的经营、服务质量在公众心中的一种信誉,在维护商事主体权益和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目前,通过立法来保护商号已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但是我国目前尚没有建立起专门的商号权法律保护制度,对商号权的法律保护也存在种种弊端,因此研究商号权的法律保护成为一种必要。

【关键字】:商号权现状分析法律保护有效途径

商号是民事主体在经营、服务活动中,为了表明不同于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用于区别其他商事主体的特定名称。商号的作用在于能促进商事主体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商誉含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号经依法使用,其商事主体就取得了对该商号的专有使用权,即商号权。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

一、商号权概述

(一)商号权的概念

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具体细致地规范商号权,而仅仅是将它作为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纳入有关企业名称的法规里面保护。查阅相关资料,个人认为,商号权是指商主体依法享有的对商号的专业使用权。它包括专有权和使用权两个方面。专用权具有排斥他人使用容易混同的商号的作用;使用权具有防止他人妨碍商主体使用其商号的作用。

(二) 商号权的性质

商号权究竟属于何种法律性质,我国对此 ……此处隐藏2752个字……,即反对、取缔以欺诈、仿冒、引人误认或误解等方式利用他人市场信誉与优势获取经济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此法明确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原则的地位。

(六)健全侵权司法救济制度。目前,我国对于商号侵权一般采取行政处理和司法救济两种途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处理侵害商号权的纠纷时具有程序简便、效率高等优点,因而在我国占有重要地位。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司法救济并不能满足保护商号权的需要,为和国际接轨,在商号立法时必须增加相应的司法救济程序。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就其商号与他人产生争议,并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撤销相应的商号时,人民法院如认定被告所使用的商号确系仿冒他人商号,可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原商号并变更新名称,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判决侵权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除了上述两种救济方式以外,我国还应当增加刑事救济途径。因为刑法中有对商标权的救济且侵害商号权这一无形财产较之窃取有形财产行为性质恶劣,让其承担刑事责任更有威慑力。

参考文献:

1、唐敏,试论我国商号权的法律保护,载于现代商业;

2、何慧丽,商号权的法律

保护,2007年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3、任晓黎,商号权保护之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4、黄伟丰,论我国商号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2010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5、张炜达,商号权法律保护现状及完善之再思考,载于理论研究;

6、张炜达,商号权法律保护现状及完善之再思考,载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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